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农业技术中心2024年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92号)、《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的补充通知》(科发条财函字〔2018〕147号)等有关规定,我所现有一批资产拟处置,现面向社会公开出售,欢迎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处置项目
预报废资产一批(报废资产所在地点:①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38号院内,资产明细见附件1;②海伦市中国科学院海伦农业生态实验站院内,资产明细见附件2)。
二、处置方式
面向社会竞价处置,总价最高者即为成交方。
三、报名要求
1、本次资产处置公告日期为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2、报名时间:视报名情况进行资产现场查看,随后开始竞价。
3、报名地点: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农业技术中心综合楼315室。
4、报名材料:报名单位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文件; (3)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6、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报名单位提交复印件时须向本所出示原件。
四、竞价注意事项
1、报名单位按照指定时间统一到现场查看并提交报价。
2、成交单位的确定:本次竞价采用一次性报价,出价最高者即为中选单位。
3、请报名单位法人或委托人携带公章,用于提交报价单使用。
五、竞价人须知
1、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2、成交单位需和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农业技术中心签署合同,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3、成交单位需将成交金汇入我方银行账户或以现金形式交给研究所财务管理处,未按时汇入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单位将由出价的第二名进行递补或资产方根据评估价格,有权再进行询价处置。
4、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后需在1-2天内清出本次处置资产,逾期未清运我单位将另行处置,成交金不予退还。成交单位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本项目所有废旧资产均不允许现场切割。
5、本次资产处置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
6、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农业技术中心综合办公室(含党办)负责公告内容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老师、韩老师
电 话:0451-86601328 18946006377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38号
综合办公室(含党办)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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